管理制度

四、实验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上海绿色能源并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方法:

第一条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安全工作是进行实验的重要保证,各实验室要设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室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2、在实验室的一切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3、实验室要有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及器材,各种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准挪用。

4、实验室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禁止在实验室内喧哗,禁止在实验室内摆放食品。

5、易燃、易爆、剧腐蚀、剧毒药品要按有关规定领取和存放,严格按照有关药品的领取、使用、保管办法执行。

6、保持实验室的日常整洁,实验结束后及时整理。

7、实验室要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不得随意排放超剂量废气、废液、废物。对有细菌、真菌、毒菌的实验室,要定期进行杀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用过的实验药品和容器,使用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8、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布局合理。禁止使用非实验用电器。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和与实验无关的杂物,要经常保持室内及仪器设备整洁,创造文明的科学研究环境。

第二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设备由专人管理。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使用、移动、调换、拆卸及借出。

2、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仪器设备帐、物、卡相符率要达到100%;低值耐用品的帐物要相符;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

3、各实验室要有仪器设备损坏和维修记录,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使用方法遵循上海绿色能源并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细则。

5、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图纸、验收报告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三条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低值耐用品的科学管理及合理使用,防止物质积压浪费,保证科研实验顺利进行,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2、低值耐用品管理工作要做到计划采购、认真验收、节约使用、及时回收,健全出库手续,帐目清楚,保持帐物相符。

3、低值耐用品管理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施,借出的低值耐用品要按时催还,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4、低值耐用品的损坏和丢失赔偿资金及报废处理所得费用要如数上缴学校财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留用或挪用。

  

  

  

  

上海绿色能源并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

2013121